創作及閱讀討論區
 
 
 
  1. 鼓勵全球華族青年從事文學創作及促進中外文學交流,藉以豐富華文文學,為二十一世紀世界華文文學播種及開路。


  2. 為全球華族青年提供一個聚首、觀摩及長期性交流的文學盛會,為二十一世紀華文文學建立全球性網絡。


  3. 通過長期性的文學漬染,使全球華族社區成為書香社會,為二十一世紀華人世界帶來新的文化風貌。


 
 
  1. 分散文、短篇小說、文學翻譯(外文中譯;原稿由大會指定及提供)三類;字數上限:散文八千字,短篇小說二萬字;超字數者恕不接納。


  2. 每種文類組別設冠、亞、季軍各一名,另一等優秀獎三名、二等優秀獎七名及鼓勵獎七名。


  3. 各組獎金獎品如下:
冠軍 : 獎金港幣二萬五千元正、豐富獎品及來港出席頒獎活動之來回經濟客位機票及四天膳宿補助、獎座及獎狀
亞軍 : 獎金港幣一萬五千元正、豐富獎品及來港出席頒獎活動之來回經濟客位機票及四天膳宿補助、獎座及獎狀
季軍 : 獎金港幣一萬元正、豐富獎品及來港出席頒獎活動之來回經濟客位機票及四天膳宿補助、獎座及獎狀
一等優秀獎 : 獎金每名港幣一千元正、豐富獎品及來港出席頒獎活動之來回經濟客位機票及四天膳宿補助、獎座及獎狀
二等優秀獎 : 豐富獎品及獎狀
鼓勵獎 : 獎狀,以資鼓勵
 

 


 
 
  1. 凡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或以截稿日期計之所屬學年)為全日制在籍大專院校本科學生,不論男女、國籍、科系,皆有參賽資格。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未經發表,亦未投寄參加其他比賽。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之嫌,一經發現,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抄襲之事在獎項發佈以後發現,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撤回所有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3. 每位參賽者可參加一種以上的文類組別。惟每種文類組別限投一稿;投一稿以上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1. 自即日起至2003年3月15日止為徵稿日期,所有參賽稿件(一式兩份)必須於截稿日期之前寄達「香港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學文學院新紀元全球華文青年文學獎委員會」;逾期恕不受理。


  2. 所有稿件,以使用電腦打字形式為佳,但亦可手寫,惟手寫稿件必須以稿紙繕寫清楚。


  3. 所有稿件須附下列資料:真實姓名、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在校證明文件或學生証件副本、詳細地址、電話、傳真(如有)、在學院校、科系及年級。海外參賽者必須提供英文姓名及英文地址。上述資料如有不確,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可參考及使用附設之參加表格)。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為核實身份、參賽資格,及聯絡之用。評審程序完成後,未有得獎者,其個人資料將全部銷毀。


  4. 文學翻譯組別指定之原稿,已附奉在此細則後。參加者亦可逕自聯絡所在地區主辦或協辦院校單位,或於互聯網上,索取此細則及指定翻譯作品原稿。 4.5 所有稿件概不退回,參賽者請自備底稿。


 
 
  1. 主辦單位將組織初審、複審團,對所有稿件作初審及複審之工作;主辦單位亦將邀約世界華裔名作家,每一文類三位,組成決審團,對優勝作品作最後之評閱,並決定名次。


  2. 所有獲獎名次皆以評審團之決定為依歸,參賽者不得異議。


  3. 決審團成員(依姓氏筆畫序) 散 文 組:余光中、林文月、董橋 短篇小說組:王 蒙、白先勇、劉以鬯 文學翻譯組:高克毅、彭鏡禧、楊憲益。


 
 
  1. 評審結果及獲獎名單,將於2003年9月公佈。


 
 
  1. 頒獎時間為2003年12月,地點在香港。


  2. 冠、亞、季及一等優秀獎得獎者、香港評審團團員、決審名家及耆宿名作家、贊助人及贊助機構負責人,皆獲邀出席典禮。


  3. 典禮期間將舉辦文學講座,邀請得獎者出席交流,並供香港大專青年及文學界參加。


 
 
  1. 所有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由主辦單位出版成書。轉載或以其他形式發表得獎作品,須先得主辦單位同意。


  2. 若擬用筆名發表者,請儘早通知主辦單位。


  3. 所有得獎者皆獲贈成書兩本。


  4. 不論得獎與否,主辦單位得以引用所有參賽材料,供學術研究之用。


  5. 本細則如有未盡善處,得隨時修訂,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