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還沒有忘記他

作者: 用戶 最後更新: 08/11/2019

人生漫漫長路,遇過了很多人很多事,認識了新的朋友,去了一個新的地方,這都令我興奮不已。但當我回頭一看,我才發現原來我還沒有忘記他。


泡完咖啡後,我逕直走到沙發坐下。咖啡滾燙,白氣上升,我端起來喝了一口,無糖無奶,是提神的苦澀。「叮鈴鈴——叮鈴鈴——」電話突然響了起來。我瞥了一眼,拿起了電話放在耳旁接聽,凝神聽著。原來是我舊時的中學同學邀請我參加聚會。之後,我淡淡地説了聲好,答應了他們。掛了電話後,我便開始穿衣打扮,穿了粉紅色恤衫,綠茶色長裙,再穿上涼鞋便趕快地外出了。


來到了眾會後,我看見昔日的同學容貌都有大大的改變。坐在門旁的男子叫李信,他是我們的班長,也是我的前男友。他身穿米黃色的毛衣,純黑色的西褲,微胖的身形變成了瘦骨如柴。他變了很多,由昔日的陽光大男孩變成了八面玲瓏的上班族,散發淡淡成熟的味道。這個發達的城市,它擁擠,吵鬧,煩躁,壓抑。生活在這裡的人,每天都在匆忙的行走和工作,停不下享受生活。而我和李信都由從前純真的學生,成為了茫茫城市中的其中一份子了,學會了城市中的你欺我咋。他就靜靜地坐在那裏,周圍便會為圍着一群朋友,然後只看到他戴上自信的微笑和人聊天,像極了向陽的葵花,朝氣蓬勃。他就是有那一種魅力讓人無法移開自己的目光。


我看著他,回憶滿天,想起了昔日在中學的珍貴回憶。我記得初中那年,初見的那天,他是我的鄰座。那個男生擁有一雙深邃明亮的黑色眼眸,頭髮剪得很短,臉部的線條透著一股冷硬,身形有些微胖。


我平靜地伸出手說:「你好,我叫一心,一心一意的一心。希望這一年裡,我們能夠相處得愉快,請多多指教。」男生淡淡地掃了我一眼說:「你好。我叫李信,誠信的信。」禮貌地打過招呼後,我便看著黑板,專心上課了。我們的初遇平凡到沒有一絲的波瀾,兩人互相打招呼,然後擦肩而過。我沒想到李信會在我的生命中劃下濃重鮮豔的色彩。我們當了六年的同學,三年的戀人。


記得那時候,他還是那個成績不好的學生,總是喜歡在小息時候和朋友溜出課室,到操場打球,然後我就會在放學後和他一起討論功課。又記得,在假日中他陪我看電影、買衣服、品嚐美食。無論我穿什麼他都會說漂亮,無論我夾給他的食物是他最不喜歡的肉片,他都會全部吃光。我很喜歡他什麼喜好都全擺在了臉上,十分好懂、真實,喜歡他看到喜歡吃的東西,就立馬兩眼放光,喜歡他談到籃球的話題就眉飛色舞的樣子。


已經三年了,我還以爲我會忘記他的一切,忘記他的喜好、忘記他愛的明星、忘記他的微笑、忘記他的玩笑、忘記他的體溫,但原來我從沒有忘記過他。曾經依靠彼此的肩膀,如今各自在人海流浪。


突然,咖啡廳播放着五月天《如煙》,勾回了我的思緒。


歌手沙啞的聲線在唱出:「我坐在床前,望著窗外,回憶滿天。生命是華麗錯覺。 時間是賊,偷走一切。七歲的那一年,抓住那隻蟬,以為能抓住夏天;十七歲的那年,吻過她的臉,就以為和她能永遠。」聽着聽着,我不自覺拿起了勺子,舀了一口紅絲絨蛋糕放入口裡。淡淡的甜味慢慢地蔓延開來。明明甜品這麼的甜,但我卻從中品出了一絲的苦澀。


我不自覺看了看李信,他依舊是那麼的自信,那麼的受歡迎。明媚的陽光照進了咖啡廳,恰好落在他坐著的位置。那時候我不禁想起《星月神話》的歌詞:「我的一生最美好的場景,就是遇見你。在人海茫茫中靜靜凝望著你,陌生又熟悉。」


我走出了咖啡廳,歌的旋律在耳朵旁不斷迴盪著,風把我的直髮吹得更亂,也吹進我紛亂的內心。我盯著咖啡廳看了許久,許久。我在默默地想着我是時候忘記他了,忘記我的初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