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自由

作者: 用戶 最後更新: 14/07/2018

有人說自由是一個人的權利,因此我們必須要費盡心思去捍衛這個權利。自由能讓人的生活毫無束縛,讓人通過不同的途徑去表達自己。但是自由也能使社會治安混亂,被眾人濫用為他們犯罪的藉口,能為別人帶來創傷。想到這裡,其實自由這個權利是必然的嗎?還是有一些時候這個權利也會造成反效果,所以要被約束呢?

從一個社會發展的角度去探討「自由」這個問題,自由在社會中有一定的重要性。正因為有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社會才得以發展,而這些自由的影響能從美國的情況看見。早前,美國總統特朗普曾想下令禁止七個穆斯林國家的國民進入美國境內。這種宗教歧視的法例,幸好在多位熱心市民的熱烈反對後,這個,幸好在多位熱心市民的熱烈反對後,這個法案便被總統撤回。能阻止這件事發生,全頼美國有言論自由。要不是市民使用言論自由,在不同的平台上發表自己對此事的不滿,向政府施壓,迫使總統和政府撤回方案,可能今天,七個國家的國民便不能到美國了。由此事例可見,自由的重要性便在於它能維護市民發言的權利,讓市民有一個渠道去監察政府的工作,當推行對市民不利的政策時,市民可以藉著不同的自由權利,表達他們對此事的不滿,他們也不用擔心自己的言論會被忽視或自己會因為此言論被逮捕。如此的系統能迫使政府成立為市民著想的政策,對整個社會必有幫助。

但如果我們成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去思考「自由」這個問題,其實也會發現「自由」也有他黑暗的一面,更能對一個人造成的創傷。當一個人不理性的濫用「自由」這個權利,隨時能使別人受傷害。在去年九月時,香港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不幸喪失長子,不少民眾也對此表達了深切的慰問。但是,不久後,香港教育大學的民主牆上出現了「恭喜蔡若蓮喪子」等字句。這種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定對受害人帶來無比的傷痛。在喪親的時候,最想聽到的是別人同情的安慰話語,而不是別人諷刺的侮辱。有人為此言論辯解,說題字者有言論自由去表達自己的意見,但當我們的言論為別人帶來悲傷時,我們還應該擁有這個自由嗎?我們擁有言論自由的大前題是:我們會使用這個權利去改變世界,令世界更美好!但當我們選擇使用這個權利去對別人做出直接的人身攻擊,我們也就是以言論自由為一個藉口,肆無忌憚地去傷害別人。這樣的舉旨若在社會普遍化,很容易會令眾人對自己的言論不負責任,使社會風氣變差。

自由的確是有正面和反面的影響,那我們要怎樣從中取得一個平衡呢?就像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們若不想別人刻意用言論去傷害自己,那我們也不應該對別人做出如此的行為。如果大家都能記住這一點,那麼人人就都能共享自由的益處,自由也就不會有反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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