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融資料館

傷健共融的理論

作者: 香港傷健協會
最後更新: 13/11/2013

共融角度多面體研討會2012

「傷健共融」理念的引入

「傷健PHAB」意指傷殘(Physically Handicapped)與健全(Able-Bodied)人士,並將二者結合為一,正正反映著傷、健融合的理念。

傷健概念於1970年10月引入香港。當時,英國傷健運動(PHAB Movement)創辦人瑪利羅便臣女士(Mary Robinson)應英聯邦信託基金會邀請訪問香港,宣揚傷健精神。羅便臣女士認為,要在香港推行傷健運動,應該從介紹「傷健概念」──「傷健本平等,機會非憐憫 (Opportunity Not Pity)」予香港社會作為開始,讓各界社會人士了解傷殘人士的真正需要,改變部份人士普遍對傷殘人士的錯誤觀念與成見,及使其承認人類生而平等的事實。不過,最值得強調的,卻是透過提供自身實踐的機會,去改變這個不完善的社會,改善對傷殘人士的待遇 (精神及肉體上),提供一切身體健康人士所能擁有及享有的教育、就業、交友、婚姻機會,使他們可以與身體健康人士在同一的世界、社會裡一起共同奮鬥、掙扎及生活。這才是傷健運動推行之正確方向。

 

「傷健共融」的基本價值觀

社會公義 Social Justice

  • 所有人都有同等價值,不論傷或健均具有同樣權利去享用相同的服務、設施和貨品。
  • 例子:若果一所高級餐廳,因為一個人是傷殘而直接或間接拒絕他進內用膳,就是沒有將傷殘人士當作與其他人相同的看待。

平等機會 Equal Opportunity

  • 所有人都應該得到相等的待遇,不論傷或健均應該擁有相同的機會和選擇,以及承担「選擇」背後的風險。
  • 例子: 一個需要雙手用手杖輔助行路的傷殘人士應徵一份文職工作,其學歷、能力都勝任,但因為傷殘而沒有機會和其他相近條件的人一同獲邀面試,就是剝削了那位傷殘人士的平等機會。

非類別化 Non-Categorization

  • 所有人都是獨立個體,不論傷或健,均應尊重其獨特性,並給予不同的選擇。
  • 例子:若果你看見一位左手肌肉痙攣的傷殘人士,未考驗就認定對方不能夠流暢使用電腦,就是沒有將每個人當作獨立個體、有個別不同的能力,犯了先入為主地將他歸入某一類別人士的毛病。

非分離化 Non-Segregation

  • 所有人都需要與不同人士接觸的機會以擴闊生活經驗,不論傷或健都應該有機會選擇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 例子:若果因為是傷殘人士,就被安排到飯堂的指定位置/餐桌進膳,沒有機會自己選擇和其他人一起用膳,就是我們將他們與其他人隔離了,讓他們沒有融入社群當中。

 

為甚麼要推動「傷健共融」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的《公眾對殘疾人士的態度基線調查2010》指出,雖然香港市民一般認為平等機會是重要的,但對殘疾人士的負面標籤、定型觀念和偏見仍然普遍。從2012年平機會公布的投訴個案中,57%是關乎殘疾歧視的,當中不一定是設施的問題,不少的根源是與管理設施、提供服務及督導人員相關。殘疾人士與健全人士的社交距離仍然嚴重,而要改變這些負面態度實在刻不容緩。

事實上,推動「傷健共融」是在維護社會的公義,是我們都相信「每個人都是平等」這普世價值的實踐。透過共融的環境,社會才能夠真正教育公民互相接納和尊重。

 

「傷健共融」的實踐

「傷健共融」的實踐可分為四個層次:
出席、參與:著重硬件設備和實體環境的配合,讓傷殘人士亦可出席及參與各類型的社會活動;交流:著重殘疾人士與健全人士之間的接觸及產生感情的連繫;協作:著重了解雙方的特性、強項和需要,互相尊重、欣賞和勉勵

 

要體現到「傷健共融」的基本價值,實體環境的協調固然需要繼續,心靈上的工作亦應全力啓動。惟有改變態度,減少偏見,才能建構真正「傷健共融」的社會。因此,是時候從傷、健人士並肩參與(Attendance & Participation),邁向推動傷、健人士的雙向交流(Interaction),彼此走近對方,建立友誼,在相處中互相了解,繼而達致互相尊重、欣賞和勉勵(Interdependence)。

 

「傷健共融」的推行

推行「傷健共融」的工作,無論是精心設計的共融活動,或在主流社會服務中融入傷殘人士,均應該致力創造交流的平台,帶動傷殘人士融入社區,逐步拉近與健全人士的距離,建立起自然、和諧、共融的鄰里社區生活。香港應該重點發展以下工作,以實踐更高層次的「傷健共融」理念:

增加傷殘人士參與主流社會活動的機會

  • 由無障礙(barrier-free)概念發展到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概念,不只為傷殘人士自身利益去爭取環境設施的改善,更關顧到社區內不同需要的社群;
  • 讓傷殘人士融入更多的主流社會服務(如青少年服務、家庭服務、教育、藝術發展等),增加他們的選擇,亦讓他們有更多機會與不同人士接觸,豐富他們的生活體驗;

改變社會對傷殘人士的負面看法和態度

  • 喚起社會對實踐高層次「傷健共融」的關注,不再停留於安排環境及交通配套,而致力讓傷、健人士互相接納和尊重;
  • 創造傷殘與健全人士合作的平台,除了增加雙方的了解、建立友誼外,亦讓傷殘人士由被定型的服務使用者/被照顧者/受助人的角色,轉變成服務提供者/活動領袖,發揮所長,回饋社會;
  • 從教育入手,自小培養「傷健共融」的價值觀,孕育共融關愛的文化。

 

延伸問題

問題一

您有和傷殘人士接觸和交流的親身經驗嗎?試分享一次您的體驗,想想自己對「傷健共融」的態度在哪一個層次。

問題二

試致電一般青少年服務、家庭服務中心或其他服務單位,告之您是一位傷殘人士,欲參加他們的活動,看看他們的回覆如何。您認為他們的處理符合「傷健共融」的理念嗎?為甚麼?

問題三

您知道甚麼是「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嗎?「通用設計」的基本原則是甚麼?試舉例日常生活中見到應用了「通用設計」的設施。

 

資料來源

  • 平等機會委員會《公眾對殘疾人士的態度基線調查2010》報告
  • Fullwood, D. (1992). Chances and choices, making integration work. Sydney: MacLennan & Petty

 

本文轉載自《共融角度多面體研討會2012 講者文集暨傷健共融活動教材》,版權屬香港教育學院特殊學習需要與融合教育中心所有,未經書面許可,不得轉載或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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