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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智人士與異性相處

作者: 基督教懷智服務處
最後更新: 11/03/2019

1. 性方面的需要和權利

弱智人士與普通人一樣,同樣有「性」方面的需要,他們在性方面的發展與一般人無異,同樣擁有正常的生理和性的特徵,而他們在性方面的感受與一般人無異,因此,普通人有追求美滿婚姻、享受性生活和生兒育女的自由和權利,弱智人士應該一樣可以享有。

 

2. 情感的發展

2.1 弱智人士與異性相處

由於生理的發育和成熟,成長的男性和女性在心理上也出現相應的變化,例如會被異性吸引,嚮往與異性一起,喜歡與他們建立較親密之關係,情感的發展亦是成長的需要之一,這些都是自然、正常的心理需要,弱智人士也不例外。

 

2.2 與異性交往遇到困難的原因

然而,弱智人士在與異性交往,建立正常的男女關係時,會較普通人困難,主要由於:

  • 智能和理解能力較弱,難以分辨事實與幻想

  • 判斷能力較弱,難於分辨對方的企圖是否友善或惡意,例如面對別人要求作親熱的舉動,會以為是友善 / 友誼的表示

  • 社交技巧 不當,例如對陌生異性會過份熱情或舉止粗魯

  • 不明白在一些場合作適當的行為表現

  • 自我控制能力較弱,有時會做出一些不恰當的行為表現

  • 有些家長會強行壓抑弱智子女的需要,禁止他/她們接觸異性

  • 缺少朋友,社交圈子較狹窄,缺乏機會練習適當的社交技巧及禮儀

  • 較情緒化,不懂得如何表達及控制情緒

2.3 在男女社交 / 約會時要注要的地方

一般來說,弱智人士在男女社交 / 約會 / 拍拖時要注意下列各點(家長及職員應對弱智人士實施適當的訓練和教導):

  • 要懂得怎樣約會異性,對約會時間及地點作適當安排(注意安全,避免到僻靜地方)

  • 衣著要符合自己的年齡及場合(大方得體,與自己之性別、年齡相稱)

  • 說話要合宜,留心聆聽別人的說話,作有禮貌的回應

  • 尊重對方的感受和需要,勿只執著自已的想法和決定

  • 對普通異性朋友和男女朋友之相處方式應有所不同

  • 在公眾場所要表現合適的禮儀,親密的摟抱動作不宜在街上表達,也不可與陌生人如此接觸

  • 懂得舉止恰如其份,分辨性行為在何時、何地才可進行及了解這些行為所帶來的後果

若要弱智人士學習及改善社交技巧,關鍵乃在於提供教導及開拓與異性相處的機會,多讓他們參與正常的社交活動、擴闊生活圈子,相信會使他們較易掌握及進步。

 

本文節錄自《縈牽弱智情 2000年探索版》,版權屬 基督教懷智服務處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