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當主角

作者: 岑珈欣 最後更新: 18/04/2026
各位陪審員,女士們、先生們,以及——我知道你們在聽——那些躲在磚頭房子裡、把這個故事傳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我是那隻狼。那隻“大壞狼”。

你們從三歲就認識我了。繪本裡我齜牙咧嘴,卡通裡我流著口水,童謠裡我一口吹倒一棟房子。一個把豬當作主食的、暴力的、陰險的反派。

但今天,輪到我說話了。

我想先問各位一個問題:這個故事,是誰講給你們聽的?

是三隻小豬。對吧?他們是當事人、是受害者、是證人——同時,也是唯一的敘述者。豬媽媽、豬鄰居、豬記者、豬法官、豬陪審團。一個由豬組成的法庭,審判一隻狼。

請問,這公平嗎?

一、關於「吹倒房子」的真相

你們聽到的那個版本是:我「氣呼呼地」吹倒了第一隻小豬的茅草屋,第二隻小豬的木頭屋,然後吃掉了他們。

讓我還原一下現場。

第一隻小豬的茅草屋——那也叫房子?那是用路邊隨手拔的草,花了半天時間搭起來的臨時窩棚。雨季還沒到就已經發霉了。他躺在裡面刷手機,點外賣,連地基都沒打。

我路過的時候,只是打了個噴嚏。過敏。我對黴菌過敏。那個窩棚就塌了。他尖叫著跑出來,撞上了我的鼻子。我嚇了一跳,條件反射地張開了嘴——對,就是這個瞬間,被畫成了「我要吃掉你」。

我沒吃他。我甚至來不及。他就跑了。

第二隻小豬的木頭房子,用的是沒處理過的濕木頭,沒有榫卯,沒有釘子,就那麼搭積木一樣壘起來。我敲門想借杯水喝(那天真的熱),門歪了,整面牆倒了。他罵了一句髒話,也跑了。

這兩個故事,後來合併成了一句「我吹倒了他們的房子」。因為“房子被風吹倒”不夠戲劇性,不夠嚇唬小孩乖乖蓋磚房。而第三隻小豬——磚頭房子那位——是我唯一真正發生衝突的對象。為什麼?因為他沒跑。他站在窗戶後面,手裡拿著一鍋滾燙的熱水,朝我臉上潑過來。

我當時在幹嘛?我只是站在他家門口,說:「你兩個哥哥呢?我有點擔心他們。」

這是事實。

二、關於「吃掉」的指控

你們有沒有發現一個細節?

在所有版本的《三隻小豬》裡,從來沒有人發現過屍體。沒有骨頭,沒有毛髮,沒有DNA證據。因為我根本沒有吃掉任何人。第一隻小豬現在在城裡開了一家連鎖豬排店。第二隻小豬成了房屋仲介,專門推銷「防狼建材」。他們活得比誰都好。那為什麼他們要說被我吃了?因為「被狼追殺過」比「搭了個破房子塌了」好聽。因為受害者身份比馬虎鬼身份值錢。因為這個故事需要一個壞人。

而我是最方便的壞人。

我長得兇,有尖牙,吃肉的。在他們的敘事裡,我從一開始就是「大壞狼」——在我的行為發生之前,罪名就已經成立了。他們管這叫「刻板印象」。我覺得這就是私刑。

三、關於「狼」的罪名

各位,我確實是狼。我吃肉。這是我的生物屬性,不是我的道德選擇。但在豬的社會裡,「吃肉」就是原罪。他們不問我吃了誰、吃了多少、為什麼吃。他們只看我的牙齒。

你們人類不是也這樣嗎?中世紀的獵巫,現代社會的網絡審判,一個表情包就能定罪的時代。誰嗓門大、誰先哭、誰看起來更像受害者——誰就是正義的。第三隻小豬那鍋熱水,把我的臉燙傷了。我到現在還有一道疤。但在你們看過的每一本繪本裡,我的臉都完好無損。

因為受傷的反派不配被畫出來。受傷的反派只會讓故事變複雜,而複雜的故事不好賣。

四、結辯

我沒有吹倒房子,房子自己塌的。我沒有吃小豬,小豬自己跑的。我甚至沒有主動選擇當反派——是他們把這個劇本塞給我的。

你們把這個故事講了三百年。三百年裡,沒有人問過我一次。

今天,我站在這裡。不是求原諒,不是求同情。我只是想讓你們知道:同一個故事,換一個角度,完全可以不一樣。

而那個從來不被允許說話的人說的話——有時候,才是真相。

謝謝各位陪審員。退庭之後,請記得:下次聽到一個完美的故事,不妨問一句——誰不在這個故事裡?

作者簡介
岑珈欣
岑珈欣

我是岑珈欣,就讀小學五年級。我喜歡閱讀和寫作,尤其愛把生活中的感動化為文字。我相信,只要用心觀察,平凡的日子也能寫出動人的故事。希望透過文章,把溫暖傳遞給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