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說:「金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金錢便是萬萬不能。」
不可否認,金錢確實是與我們的物質生活緊緊掛鉤,我們日常的衣食住行,通通都要使用金錢,但金錢真的重要到我們必須到「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地步嗎?
在柳宗元的哀溺文序中,曾通過一位善於游泳的百姓,因為貪財最終溺亡的故事,即使身邊的同伴勸告他放棄身上的一千文錢,他卻不管同伴的勸告,帶著他的一千文錢和姓名埋葬在一天河中。他愛錢如命,不他愛錢甚至勝於他的生命,單著帶來的後果便是死得悄無聲色,直到最後都沒能醒悟過來,並不是錢財為他帶來人生,而是生命賦予他賺取金錢獲得豐富人生的權利。人生如果被金錢蒙蔽了心神,為追求金錢而放棄一切,那麼只會落得如柳宗元筆下那位百姓一般的下場,為世人所嘲笑。
但金錢亦不是一切的萬惡之源,就如美國心理分析小說家納·霍桑曾曰:「金錢並不像平常所說的那樣,是一切邪惡的根源,唯有對金錢的貪慾,即對金錢過分的、自私的、貪婪的追求,才是一切邪惡的根源。」金錢為我們的社會帶來安穩,是世界所有人交易的籌碼,金錢流動,促進了人與人的交流。在古時,人們以以物換物的方法交易,必須尋找一種能夠為交換雙方都能夠接受的物品,就比如有人想要一頭羊,但對方卻沒有,最後交易被迫停止,但如果這時候以金錢交易就不一樣了,對方可以給他等足一頭羊的金錢看,讓他自行購買,這樣交易便達成了。金錢亦因此為我們促進了世界之間的交流,能擁有如今和諧共處的世界,金錢功不可沒。
金錢本身的存在並不是錯誤,反而是現今文明社會的奠基。錯誤的是人們對待金錢的態度,是人們對金錢的貪慾,亦係人們愚蠢認為金錢比生命重要的內心,金錢是錦上添花,有金錢固然是好的,但為它蒙蔽耐心,或為它而死。那麼我想你並不真正認識「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