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憤怒

作者: 余家宜 最後更新: 15/07/2023

憤怒是人基本情緒之一。人們認為憤怒是涉及對感知、挑釁、傷害、威脅強烈的不舒適,不合作表現。而且當願望不能實現或為達到目標的行動受到挫折時所引起的一種緊張而不愉快的情緒。而因為作出一系列的魯莽行為,正如「義和團盲目排外」一事,義和團因為有憤怒的情緒而被慈禧利用。義和團還認為排外是正義之舉,以及憑借着慈禧之名四處殺害洋人和燒教堂等行為等行為皆是莽撞之舉。這正是人們對於憤怒的一般定義,並視之為敵人。

但我所認為的憤怒並不是只有這種,因為過到生氣而失去應有的理智的行為,而是經過反覆思考後,在於對社會現象已給他人遭遇,甚至與自己無關事項,但有違道德底線,計時極度反感之舉。這種被稱為「義憤」獅子違反正義的事情所激發的憤怒。這種憤怒是很有必要的。

人們在面對不公時義憤便會出現。就如「五四運動」當時學生因得知中國在巴黎和會時欲收回山東的主權但卻被日本提出「二十一條款」中,表示「欣然同意」,列強還𥘵護日本的國恥後,便紛紛示威、遊行和罷課等。希望藉此使政府捍衛主權並除去國賊。這正是義憤的表現,因為五四運動的學生明白到列強及軍閥反作的不公及違反正義的行為,而作出相應的反抗,是經過深思熟慮和捍衛國家主權完整的行為。與義和團數人擺部利用之舉大相逕庭。這種義憤就如大雨般把地上一切骯髒沖洗乾淨。

若社會上人人佳,把憤怒視為敵人。便會沒有了肯為不公而發聲的人,人人過着行屍走肉沒有了,社會底線的生活。若果你是政府官員,但你看到有錢的商人作奸犯科,但你卻對此視而不見,沒有絲毫對該商人憤怒之情,這張底層人民的生活更因商人而大受打壓,社會便會因沒有人因不公義憤怒發聲,而逐漸後退。

「義憤」是人類不可缺少的一種,相反憤怒是人們必須學會掌握的,因為一旦失控,便會越熊熊大火把一切都燒滅。但人一旦缺少了「義憤」便會令人類社會出現衰退。所以我們必須要重新去認識憤怒,不要一味對事他為敵人。假如你掌控恰當,必然是對自身、對他人、對社會都有着極大的益處,所以不妨事着和憤怒和平相處。當你把憤怒掌握時,你便會發現不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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