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隨筆

作者: 用戶 最後更新: 21/08/2022

通過這件事情,令我明白做人要小心和要盡責任的重要性。

 

樂富邨的其中一位11歲男童前日在樂東樓3樓走廊貪玩,便看見鄰居門口擺放喪事的白色蠟燭,一時貪玩去玩火,便燒着另一單位門外衣物,結果火勢一發不可停止,66歲鄰居不幸在火海中死亡。負責看管男童的表姨非常悔疚,雙眼通紅地說自己看不注小朋友。

 

我覺得今次的事情責任屬於三位人士。

首先,我認為鄰居不應該在門口放蠟燭,不但可以引致類似以上所關的意外,更可以阻止其他鄰居的通道。我認為男孩子的父母都應該負責任。他們應該早就教導男孩子不要隨便玩火,以避免發生意外。另外,我同意表姨應該更盡責。如果他那日當男孩子的保母,就應該隨時都望着男孩子的行動和行為。

 

我希望人人都會盡責,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要間接地造成那麼悲傷的意外。

作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