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愛的前提是漂亮的嗎?別人說不是,因為真正的愛是不看臉的。我很想接受這所謂的事實,但我經歷的讓我沒法相信。
事情要從兩個月說起,在他生日的那天,小美把他介紹給我認識,說他跟我玩同一款的遊戲,聽到後我迫不及待地跟小美要他的聯絡方式,因為在這成年的年紀,是比較難找到還有人玩小孩玩的遊戲。現在回想起,倘若當時沒有主動要他的聯絡方式,或許我不會淪落到現在何等的傷痛。
「嗨!生日快樂!我是小美的同學—依依,聽說你有玩叉叉遊戲,不介意現在一起來一局嗎?」
「依依你好!好呀,你加我吧!我的帳號是⋯⋯」
那天打完遊戲跟他聊了一晚,發現他跟我一樣,有個哥哥、嚴厲的父母、喜歡運動和小動物等等,由於各種的相同喜愛,後來我們漸漸變成了無所不談的好知己。
自那晚起,我們每晚睡前會說晚安;起床第一時間就是拿起手機給對方發消息說早安,然後說說夢到了什麼。在社交媒體看到可愛的小動物也會分享給對方,有艱難的時候會鼓勵他、支持他,我很享受跟他聊天的每一分每一秒。不出所料,我慢慢對他產生了喜歡的感覺。
一個月後,他向了我表白,我開心的接受了。可惜風吹散的偏偏是我們,在短短兩天,因為他的反常態度,我們分手了。原來,某人發了我長的樣子給他,而他覺得他擁有一個漂亮的對象才有面子所以跟我提出了分手。對,我承認雖然我又醜又胖,但醜和胖沒有罪,為什麼只有漂亮的女孩值得愛情?我不甘心,沒法相信他是一個看外表的人,我放下尊嚴,厚著臉皮糾纏他,希望他可以回頭,但沒有用,因此放棄了。
我很希望這只是一場噩夢;很希望這只是一場誤會;很希望他只是在做惡作劇。很遺憾,這就是殘酷的現實,朋友的身分、戀人的感覺、陌生人的結局⋯⋯只有電影裡的人才會兜兜轉轉再遇見、讓錯過的人相遇,可生活不一樣,說再見的就真的再見不到了。也許不打擾的日子真的好過,但我每一晚睡不著的日子真的很難熬。
雖然我是應該對他生氣的,可我十分懷念跟他一起度過的美好時光。他的出現就是像一束光,照亮我黑暗的世界。
要接受新鮮感總會過,早晚也要分,我一點都不後悔遇見他,從他我感受到戀愛的感覺,大概就是每天盼著他發來的信息、情不自禁地想跟他分享短頻、日常生活,把一天的喜怒哀樂告訴他聽。
分手後我發現真正的難過不是他有沒有換頭像,有沒有發動態,也不是一個人哭,而是當你躺著發呆,沒有任何響聲,沒有一點情緒下,想起曾經跟他一起的點點滴滴,內心崩潰,眼淚也不自覺得留下。
我們分手半個月了,他已經有喜歡的女孩,不過這也好,我洗澡不用帶手機、吃飯不用回信息,睏了可以直接就睡,再也不用第二天慌張的拿起手機跟他說早安。現在就只祝他跟那個女孩幸福吧。
所以,我覺得被愛的前提是漂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