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溺愛

作者: nickname-dgs-146504 最後更新: 14/07/2020

       溺愛,是指家長對自己的孩子過分寵愛。自古以來,父母固然愛子女,但若過度溺愛孩子,便是不理智的行為。


       如果父母從小便遷就著孩子,事事順着著他們的意思去進行,便會令到他們變得驕縱跋扈。當稍稍不順他們意思,便會像發瘋般鬧牌氣。例如外國有一個女孩,她的父親不論是甚麼東西,從玩具到上萬塊的名牌手袋,都會爽快地購買給她。女孩的家境本來挺富裕的,但父親因長期揮霍大量的金錢來滿足女物的物欲,最後變賣了所有家產,直至破產。這個父親的行為極度不智,竟然為了女兒而犠牲全家人的幸福,這又何必呢?


       當孩子從小習慣被人「服侍」 ,便難以學到所有生活上的知識,例如削蘋果﹑ 煎蛋﹑ 綁鞋帶﹑  綁頭髮等瑣事,都無法自己完成。他們從小在温室中長大,到需要獨立的時候,便沒有能力照顧自己,又如何正常生活?香港有很多家長都會聘請傭人來照顧小朋友和打理家居,但當孩子自己踏出社會,擁有自己的居所時,他們卻連最基本的掃地、吸塵、晾衣服等都不懂得做,豈不是弄巧反拙?由此可見,孩子應自小學習各種家務、並提升自理能力,長大後才能獨立生活。


       當孩子各種事情都靠家長決定時,小至與誰玩耍,大至選擇修讀的大學,都是跟隨父母的主意,他們便不懂得表達自己的意見。假若孩子凡事都不能自己決定,過分依賴家長,在社會上如何生存?我的堂兄在中三選擇科目的時候,因為從小沒有主見,而讓我的叔叔作決定。最終,他並不喜歡選修的這些科目,卻又不可重新選擇,以致對學習失去興趣,終日叫苦連天。


       從以上的例子可見,父母雖應疼愛子女,讓他們得到愉快的童年,但過分溺愛他們,卻會為子女帶來負面的影響。因此,父母只需要適當地照顧兒童,讓他們平安快樂地成長,同時又不失自理能力,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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