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機構 / 推薦機構: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 | 教育局
為鼓勵於2004/05學年以前入職的在職中、英文科教師提升其任教語文科目的知識和教學法水平,「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獎勵津貼計劃」自2004年起資助教師修讀相關認可課程,當中包括深造文憑/證書、學士和碩士學位課程。
每名符合申請資格的教師在成功修畢獲認可的相關課程後,可申請發還整個課程的一半學費。由2021年9月1日開始,最高資助金額由62,500元上調至84,000元。
有意申請者,可透過以下超連結進入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網站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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