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準則
「專題探究報告」評審準則(參考教育局資料制定)
| 等級 | |||
| 高 | 中 | 低 | |
| 取用資料 | 用有力證據,引證及提供與專題有關具洞察力的的見解、觀點或意見。 | 用一些證據,改寫前人的研究結果,引證及提供與專題有一般程度關係的見解、觀點或意見。 | 十分有限的證據,沿用前人的研究結果,引證及提供與專題有一般程度關係的見解、觀點或意見。 |
| 理解信息 |
從多個與主題相關的角度,討論發現。 從多個與主題相關的角度,討論發現。 在探究過程中顯示高度反思,帶出啟示。 |
以合適的方法分析數據 / 資料,並歸納得出頗為重要的發現。 從一些與主題相關的角度,討論發現。 在探究過程顯示一般程度的反思,帶出啟示。 |
以不太合適的方法分析數據 / 資料,並歸納出比較不重要的發現。 從與主題相關的有限角度,討論發現。 在探究過程顯示有限的反思,未能出啟示。 |
| 表達意念 | 建立結構精密的習作框架,說明探究過程及結果。 | 建立一般程度結構的習作框架,說明探究過程及結果。 | 提供結構鬆散的習作框架,說明探究過程及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