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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將受害人帶往一間清靜不受打擾、沒有異性在場的房間內安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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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同性及受信任的人士負責進一步處理及確保受害人身分的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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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受害人建立友善關係能安定他或她的情緒,
表現關懷和敏銳的觸覺才能被受害人接受和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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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證人及保存現場,不可干擾證物,如受害人不要洗澡及換衣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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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下受害者的神態和情緒,包括衣著有否凌亂、破損及身體傷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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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性的老師只應向受害人發問必須的基本問題,確定事件的大致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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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詢問受害人太多資料,以免令受害人回想痛苦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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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判決性見解及非責問式的言語及態度,設身處地從犯罪者及受害人的觀點與角度,對整件事作出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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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延遲報案,要及早讓警方介入,避免讓受害人再次憶述事件經過,調查工作是警方的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