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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國康、陳德茂 編輯/ 版面﹕陳妙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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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會服務/有關助人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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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服務及有關助人行業如社會工作,臨床心理學及精神科護理行業, 男性主義不但鮮為人留意, 反之男性受助者相對於女性受助者可以說是被忽視的一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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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十年代的香港關注女性受性侵犯、家庭暴力、女性單親家庭、 女性產後抑鬱支援、女性離婚適應及婦女權利關注組織如雨後春筍, 共同努力為女性權益而群策群力, 特別為低下階層的女性提供許多自強的機會(Empower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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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女性來說,除了突破機構外, 關注男性成長及權益的團體只有沙田明愛一所男性成長中心, 中心主要提供成長小組及成人輔導服務 而再沒有任何特別為男性而設的社會服務架構或支援服務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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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加的家庭及輔導服務男女受助者性別比例是1比4.5; 香港雖沒有系統的數字反映男女受助者參與比例, 就筆者觀察估計男性受助者的比例在香港一定比外國更少。 部分解釋是男性的求助模式(Help-seeking Pattern) 傾向於自己尋求解決困難方法,不會向有關機構尋求服務, 故此,更多的服務模式集中在女性受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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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論調自然有其理據, 但男性解放運動者(Men's Liberationist)則懷疑 社會福利的運作模式是以女性的關懷與愛心(Care & Nurture), 及女性人際需要(Relational Being)為基礎; 但漠視男性受助者的特質與不同於女性受助者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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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美加的臨床研究(Clinical
Research) 已證明男女工作員都對男受助者有抗拒(Hepper & Gonzales, 1987); 不要以為男工作員會更能明白男性受助者,甚或產生共鳴; 研究(Carlson, 1987; Graff, 1987)顯示﹕ 男性受助者擔心女工作員會偏幫女性而有所保留, 當他們面對男工作員又面對一份無形的抗拒; 特別是男工作員那份壓迫及藐視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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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觀察香港男性受助者的情況與美加有許多相似地方; 即是大部分男受助者不單得不到女工作員的明白與共鳴, 更得不到同性工作員的認同, 最後他們亦拒絕接受社會服務界提供的輔導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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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同工培訓活動中,我們亦留意到男女工作員, 同樣在受女性主義影響下的意識形態成長與接受教育; 加上與自己的父親關係大多數是疏離, 不其然會站在女性角度去看父母的角色及教導子女的方式,忽略了角色 – 性別中(Role-gender Perspective)母親 (Mothering), 與父親(Fathering)教導子女的方法非常不同, 結果是更多的男性與父親覺得不被認同而不再尋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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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得不提的是在九十年代末, 已經有部分非政府機構開始發現服務集中在女性未必能根治問題。 以家庭暴力為例,過去集中協助女受虐者的支援與輔導, 唯怎樣協助男性施虐者停止使用暴力也開始受關注。 故此,一連串男性施虐者,男性婚外情小組與熱線服務相繼成立。 雖則招募情況未見踴躍,對關注男性運動是一個起步。 但就男性解放運動(Men's Liberation), 激進男權/父權運動(Men's Right/Father's Right), 香港的男性運動尚在孕育過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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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而言, 以男性為主題的研究及著作仍稀少之餘以負面理論(Deficit Model)去看男性, 特別是父親在家庭的形象與參與;以及父親與子女衝突的形態, 而少有正面評估男人或父親在家庭及社會轉型中面對的難處及適應; 更(Primary Customer)遑論男性的特質。而在社會服務方面, 男性更不被視為重點顧客, 只是承受女性主義社會服務餘下的福蔭(Residual Welf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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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新一代的男性與上一代只顧生計、不善表達、 不直接照顧子女的父親已截然不同; 故此,關注這一代男性特質及需要的研究及社會服務模式實在刻不容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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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及是次網上出版之授權:香港明愛家庭服務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 陳國康博士﹕現職為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陳德茂博士﹕現職為家庭治療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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